六、住宿费:学生宿舍有800元、1000元、1200元三种标准,由学生处统筹安排,2017级新生暂按800元缴纳,开学后按学生实际入住宿舍标准调整收费。不在学校住宿的学生,入学后由所在学院统一办理走读手续,财务处将依据学生处公寓管理中心提供的走读生名单退还已扣住宿费。
七、教材费:按学年预缴,第一年按800元缴纳,学生毕业时按实际领用教材费用进行结算,多退少补。
八、其他代收费:公寓用品每套548.25元,军训服装每套102.89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本科生800元、专科生600元。入学后学生处提供未领取公寓用品与军训服装的学生名单,财务处作为向学生退还已扣费用的依据。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学校及时上缴市人社局。
财务处收费咨询电话:0534-8987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