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夏季高考合并本科一批、二批
根据《山东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2017年起,山东省夏季高考合并本科一批、二批录取批次。整个夏季高考录取工作分为五个批次:本科提前批、自主招生批、本科普通批、专科提前批、专科(高职)普通批。主要有两个变化,一是原来的本科一批、二批合并为“本科普通批”,二是将专科提前批调整到本科普通批之后、专科普通批之前。
二、扩大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试点
山东省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是按照高校人才培养目标和选拔标准,依据考生统一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学校考核,按比例形成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学生的一种多元评价招生录取方式。
2016年,山东省省域内的山东大学等9所本科高校进行试点。试点高校在形成综合评价招生综合成绩时,采取了统一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学校考核成绩的占比由招生高校自主确定的形式,但统一高考成绩的占比不能低于50%,这样既给予了高校更大的自主权,利于高校根据办学定位和专业特色选拔适合培养的学生,又有利于发展学生特长,打破了“一把尺子选才”的局限性,实现了我省考试招生模式改革的重要突破。当年最终录取考生629人,基本完成了预期目标任务。
2017年我省将在去年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稳步扩大综合评价招生规模,确定增加济南大学、山东农业大学、山东理工大学、青岛理工大学、山东建筑大学等5所招生院校。
三、扩大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规模
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是在高考前,在我省符合当年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范围内,由高职院校单独组织文化和技能考试,并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和技能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学生的一种高校考试招生形式。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是我省高校分类考试招生制度的重要组成,对完善高等职业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发挥着重要作用。
2016年,我省安排单独招生院校43所、招生计划43320人,实际录取41649人。2017年,我省将继续扩大招生规模,安排招生院校48所,计划4597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