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1.考生报名:2016年5月29日上午9:00至6月6日下午16:00;
2.材料邮寄:从报名时起至6月10日截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3.初审结果查询:6月13日至6月15日;
4.学校综合素质测试报到:6月18日;
5.学校综合素质测试:6月19日;
6.学校综合素质测试结果查询:6月21日起。
第六章 其他
第十六条 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项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已经入学的,按照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自荐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青岛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八条 其他注意事项请及时关注学校招生网站发布的综合评价招生相关信息。
第十九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办公电话:0532-88957996
2、学校网址:www.qust.edu.cn
3、招生网址:zs.qust.edu.cn
4、E-mail:zsb@qust.edu.cn
5、通讯地址:青岛市松岭路99号青岛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266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