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管理。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订具体办法,形成职责明确、协调配合、科学有序、运转高效、公正透明的工作机制。加强对普通中小学招生行为的监管,严禁违规招生,维护招生工作秩序。严格执行教育部规范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有关政策。严肃查处中小学各种名目的违规招生和乱收费行为。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条件建设。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切实加强对改革的领导。建立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相关部门协作机制,教育行政部门统筹改革的组织实施,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改革合力。要采取切实措施、加大经费投入,改善高中学校办学条件,强化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学校的课程实施能力,满足学生个性化选课和走班要求。加强考试招生机构建设,充实考试命题人员,完善标准化考点建设,提高考试招生机构的考试组织和管理水平。
(二)坚持科学管理,强化制度建设。制定和完善改革各项配套政策和制度,统筹规划,系统设计,精心组织实施。加强考试安全保障制度建设,构建科学、规范、严密的教育考试安全体系。健全诚信制度,加强考生诚信教育和诚信档案管理,严肃查处考试招生的诚信失范行为。健全教育考试招生制度体系,提高考试招生法治化水平。
(三)准确把握节奏,稳步推进改革。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复杂敏感,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要紧密结合山东实际,统筹规划,积极稳妥、循序渐进、逐步推开。充分考虑社会各方面的承受能力,做好各项具体实施方案的可行性论证,加强风险评估,保证各项改革稳步实施。
(四)积极宣传解读,营造良好氛围。进一步加大改革宣传力度,通过对改革的正面宣传凝聚共识,坚定信心。畅通信息公开发布渠道,针对公众关心的问题,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信息。及时组织专家做好解读工作,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让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改革。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改革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