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新生学费及助学贷款奖学金申请政策(2)

山东高考2018-07-14才子老师

3、未成年人(截止2013年10月未满18周岁)须提供法定监护人(一般为父母双方)的有效身份证明(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本首页、户口本索引页、户口本法定监护人页)的复印件、法定监护人签字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学生本人户口本页。注意:“法定监护人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需提供原件,要求用黑色中性笔或蓝黑钢笔填写。

4、学生需提供中国银行历城支行开设的银行卡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用签字笔注明学生姓名及身份证号。

5、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本科生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由学院组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登陆学生管理系统录入贷款申请信息(仅限于本科生),学院统一打印。(登陆网址为:http://http://211.86.56.237:8080/xsgl/,具体使用说明见附件1、附件2。)

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请填写附件3,以学院为单位汇总后发至qindai@sdu.edu.cn信箱,由学生资助中心打印研究生《山东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再返至学院由学生本人签字及学院盖章后,再与其他贷款材料统一送至学生资助中心。

四、国家助学贷款申请金额

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

五、国家助学贷款发放

国家助学贷款首批款项预计将于12月份发放,其余各批次将在每年暑假结束前发放。

六、工作要求

1、做好材料审核工作。请各年级认真审核学生的各项申请材料,并将合格的材料进行整理(每人一份),审核合格的书面申请材料请按下述顺序整理后连同《山东大学2013-2014学年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资料档案移交目录》(含本科生和研究生,见附件4)于9月2,3日之前交至知新楼A座1002,同时将《移交目录》的电子版发至lishixsgz@163.com。申请信息网上录入时间截止到9月25日。

学生提供的资料提供资料复印件均要求用A4纸,并严格按照以下顺序整理:

(1)学院打印后签字、盖章的《山东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2)身份证或户口迁移证明(用A4纸单独复印);

(3)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用A4纸单独复印);

(4)山东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时间为2013年);

(5)未成年人(截止2013年10月未满18周岁)须提供法定监护人(一般为父母双方)的有效身份证明、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学生本人户口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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