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名单实行三级公示
山东省招考院表示,同一考生若符合上述多项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或降分,不可重复计算。
考生需要注意的是,符合条件的考生须在3月18日前到市招考办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时,考生须持所在学校或单位初审合格后填写的《山东省2016年春季高考特殊考生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可以登录www.sdzk.cn下载)及相关证明和证书原件。
考生的申报材料提交后,市招考办对考生申报条件进行复审并将所有符合条件的考生《登记表》、相关证明、证书复印件及《山东省2016年春季高考特殊考生汇总表》,于3月31日前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普招处。对于不符合照顾条件或不在照顾范围内的考生,省招考院要求各市认真清理,避免误报。经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各市要制定办法及时告知考生本人。
为保证公平、公正,山东省招考院强调,相关部门须对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名单实行三级公示。即学校公示本校初审合格的享受照顾政策的种类名称及具有相应资格的考生名单。名单经市招生考试机构复审后要进行第二次公示。名单经山东省招考院审查后,在山东省招考院官网公示至2016年底。市、中学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