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大学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简章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的工作要求,为更多勤奋好学的农村学生提供就读重点高校的机会,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5】3号)精神,我校2016年继续实施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计划及专业
我校2016年面向农村地区学生自主选拔招生计划为200人。招生专业如下:
文理兼招专业:工商管理类、中国语言文学类、历史学类、英语;
理工类专业:物理学类、化学类、生物科学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类、材料类、机械类、自动化、能源动力类、土木类、水利类、预防医学(五年制)、临床医学(五年制)、药学类、护理学。
注:我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招生专业及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二、招生地区
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区域以有关省份确定的实施区域为准)。
三、报名条件
1.考生须符合当年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报名条件;
2.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本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农村;
3.考生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4.学习勤奋、成绩优良,高中阶段学习成绩排名在年级前3%。
四、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于2016年5月5日前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完成报名申请;
2.考生须在报名截止前将报名申请材料扫描并上传至报名系统,材料包括:
(1)山东大学2016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申请表;
(2)高中阶段学习各类课程成绩单、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及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3)户籍、学籍证明;
(4)其他获奖证书或写实性材料。
3.考生所有申请材料须经所在中学审核签字、盖章后上传至报名平台,无须邮寄纸质材料。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或报名材料不合格者,报名无效。
五、审核及录取程序
1.户籍、学籍资格经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通过的考生,我校组织专家对其材料进行初审,并根据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择优确定候选资格名单。名单将于6月3日前在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在线网站公示,并报送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等网站上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