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生符合对个条件的加分项的分值计算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条件,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或降分,不可重复计算。
四、取消的加分项目何时执行?之前获得的加分项目是否继续执行?
新的高考加分政策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之前高中阶段获得的有关加(减)分项目的荣誉、奖项、名次和称号的考生,仍按照山东省原有要求执行,但是加(减)分值不超过5分。
另据山东省教育厅消息从2016年起山东省高考的外语科目(A、B卷的选择由教育部决定)、2016年起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2018年起语文和数学科目使用全国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