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入选考生公示
入选考生名单将于2016年6月份高考成绩公布前通过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考生所在省级招办进行公示。最终名单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无异议后正式确定。
五、录取政策
1.志愿填报。入选考生须参加2016年普通高考,政审体检合格,按照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志愿填报要求和我校相关要求填报高考志愿。在特殊类型批次第一志愿(无特殊类型批次的需在本科一批次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A志愿)填报中国海洋大学,并在高考成绩公布后一周内登录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提交高考成绩及志愿填报信息。
2.高考成绩要求。入选考生投档成绩达到所在省份本科一批控制线,且专业志愿服从调剂,其他条件符合相关专业要求,我校将予以录取。
3.录取专业安排。我校将根据考生的投档成绩、填报志愿及特长等在考生所在省份有招生计划的专业中安排录取专业。
六、决策与监督机制
1.我校招生办法、录取程序、录取结果等招生过程中的所有重要事宜均由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招生全过程监督,受理举报或投诉(监督电话:0532-66782733,E-mail:jiancha@ouc.edu.cn)。
3.对报名材料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我校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并按照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对纵容、参与弄虚作假或不按我校要求进行认真审核、公示的中学,两年内将取消其向我校推荐考生的资格,并视情况向其上级主管部门及社会媒体通报。
未尽事宜可及时与我办联系,联系方式如下:电话:0532-66782426,66782478(传真)网址:http://www2.ouc.edu.cn/zsb。
中国海洋大学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