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评卷工作程序如下:
1.评卷教师于1月13日下午到评卷点报到,学习有关文件,统一认识、统一评分标准。
2.选定样卷
评卷过程中,考生试卷分6类10个档次。由评卷点领导小组确定10个档次的样卷,并悬挂评卷场所墙上。
3.分档
评卷组按样卷及分档的标准对考生的试卷进行分档。
4.复核
由复核组对分档试卷进行复核,对分档不合适的试卷进行调整。
5.标识档次
分档完成后,由工作人员立刻在试卷上盖档次印章并进行编号。
6.评分
评卷专家用打分器对已盖档次印章并编号的试卷实施同步打分。计算机操作人员在每档评分之前设定分数段,以确保各专家给出的分数在规定的档次内,超出分数段之外的分数、计算机立即报警提示,该分数重新评定,以确保打出的分数无误。
7.仲裁
对有争议的考生试卷,由仲裁组做出裁定。
8.统分
各评卷点将考生试卷的临时编号及条形码录入计算机。单科成绩按3个考评员给出的原始分数累加取其平均分,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数四舍五入)。形成考生单科成绩,上报省美术类专业统考管理办公室。省美术类专业统考管理办公室将考生的单科成绩合成考生的总成绩。
山东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将于1月25日后公布,并同时划定美术统考本、专科合格线。考生可登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www.sdzk.gov.cn)查询。2016年达到本科合格线的考生可于2月27日至3月13日参加相关招生院校的美术类专业校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