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名办法:
1.报名工作由考区招办负责。户口在就读中学所在州(县)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报名初审,再由考区招办复审;省内跨地区就读高中毕业生,回户口所在州(市县)招办报名(西宁市四区内户籍应届毕业生在就读中学报名);往届高中毕业生和省外就读高中毕业生到户口所在州、(县、区)招办报名。
省内应届高中毕业生不准在非户籍地报名;往届高中毕业生不准在补习学校或原毕业中学报名;省外就读高中毕业生不准在省内中学报名。否则将取消考试或录取资格。
同一考生在不同考区重复报名的,要取消考试资格。
报考对口高职的应届中职毕业生在就读学校集体报名,由学校负责报名资格初审,由学校所在辖区招办复审并安排考场;往届中职毕业生到户口所在地招办报名。
2.须提供的报名材料:户口簿、身份证、就读高中学校的证明(证明是否应届高中毕业生、高中学考所有科目是否考完、能否正常毕业)、家长单位证明(资格审查用)。往届生还要提供补习学校的证明(在家复习的由家长单位出具)、往年在我省参加高考的档案(含报名表、资格审查表、高中学考成绩单、高中阶段学籍档案材料等)。
报名时现场采集电子照(免冠、半身、白色背景、彩色、证件照格式)。严禁翻拍照片、严禁粘贴家长提供的电子照、严禁复制高中学考库照片(由于录取时正值夏季,考生拍照时上衣外套尽可能着单衣)。
考生报名信息尤其是照片要与其高中学考库、省外就读高中登记库、户籍库等信息核对。不一致者按冒名(充)报考处理。在考试录取中出现冒名(充)报考者,由考区招办负全责。
被高校正式录取的新生用身份证号给教育部注册,考生必须准确填写、细心校对号码,否则在学历认证时查找不到与本人身份一致的信息、也无法正常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