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
学业考成绩按比例分等级
此次《意见》明确规定,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以等级呈现,其他科目一般以“合格、不合格”呈现。改革旨在打破百分制评价学生、评价教育质量的做法,淡化了分分计较,学生可以腾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学习一些新的、自己感兴趣的东西。更重要的是,《意见》规定,以等级呈现成绩的一般分为五个等级,位次由高到低为A、B、C、D、E。原则上各省(区、市)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依次为:A等级15%,B等级30%,C等级30%,D、E等级共25%。E等级为不合格,具体比例由各省(区、市)根据基本教学质量要求和命题情况等确定。
【山东做法】
山东现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照A、B、C、D四个等第和实际分数记录,按等第公布。原则上成绩达到试题总分数的90%(其中思想政治、语文达到85%)及其以上者,记录等第A,达到75%至89%(其中思想政治、语文达到75%至84%)记录等第B,达到60%至74%记录等第C,59%及其以下记录等第D,D为不合格等第。
【解释】
教育部相关负责人表示,长期以来,考试成绩以百分制呈现,给学生造成了很大的课业负担和心理压力。以“合格、不合格”和“等级”呈现成绩打破了只用百分制评价学生、评价教育质量的做法,淡化了分分计较,学生可以腾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学习一些新的、自己感兴趣的东西。《意见》规定,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3个科目成绩以等级呈现,其它科目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教学要求,合格即可,避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等级一般分五个,规定了每个等级人数所占比例,保证成绩的区分度和可比性,方便评价和招生录取使用。
青岛17中校长安伯贞认为,新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模式有利于学生快乐地学习,“现行高考科目是统一规定的,有的科目学生不擅长但又必须考,只能逼着自己学。”改革后,计入高校招生录取的3科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是可选的,可以由学生根据自己兴趣特长自主选择,扬长避短。另外,改革后,与高校招生录取挂钩的学业水平考试安排在三年中完成,实现每门课程学完即考,可以分散备考的门数,缩短备考的持续时间,减轻一次性考试带来的心理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