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艺术类
艺术分为三批:本科提前批、本科批和专科批,录取工作按三批进行。艺术本科文化控制线以普通一段线为基础,按教育部规定的各专业类别比例划定;艺术专业文化控制线与普通二段线相同。
1.提前批准本科课程。包括独立艺术院校、参照独立艺术院校实施的其他院校、中央部门属于艺术专业以外的艺术专业、省公立师范生、市政府委托培训师范生招生。
以学校为单位的志愿模式,安排两次志愿填报。
填写中央部门和部分省级高校的本科专业志愿者,必须达到我省艺术本科文化控制线;独立本科艺术院校和其他参照独立本科艺术院校实施的本科专业,不受我省艺术本科文化控制线的限制。
根据考生的志愿,所有与其填报的第一专业合格成绩相关的成绩均备案,由高校择优录取。
2.本科批准。除提前批准外,所有艺术类本科招生。
安排三次自愿填写。统一考试、联合考试专业(专业)实施平行志愿者,实施“专业(专业)+学校”志愿者模式,“专业(专业)+学校”为1志愿者,每次志愿者人数不超过60人;学校考试专业不实施平行志愿者,每次只能填写一名大学志愿者。
统一考试和联合考试专业遵循考生志愿者,相关专业合格成绩,根据招生计划1的综合分数或专业分数:1.备案,由高校审核录取;学校考试专业相关考生填写的第一专业合格成绩全部备案,由高校择优录取。
艺术统一考试和一些联合考试专业根据综合分数从高到低进行归档。综合分数计算方法如下:
艺术类专业(使用统一考试成绩)综合成绩占专业成绩的70%、计算文化成果占30%。
文学编导(使用统一考试成绩),综合成绩按专业成绩占30%、计算文化成果占70%。
播音主持类(使用联考成绩),综合成绩按专业成绩占30%、计算文化成果占70%。
书法(使用联考成绩),综合成绩按专业成绩占40%、计算文化成果占60%。
音乐类、舞蹈类联考专业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备案。
3.专科批准。包括所有艺术类专科招生。
安排两次自愿填写。经教育部批准,部分专业(专业)可组织专业学校考试,不实施平行志愿者,每次填写一名大学志愿者;其他专业实行平行志愿者,按“专业(专业)+学校”志愿者模式填写,每次不超过60人,可填写所有志愿者,也可选择填写部分志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