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条例是坚持依规治党、总结提炼党内监督新实践新经验的迫切需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在强化党内监督方面作出积极探索,积累了丰富而宝贵的经验。制定并出台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中央政治局时时处处以身作则、严格执行,召开专门会议对照检查落实情况,引领全党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提出管党治党是最根本的政治责任,推动各级党组织强化日常管理监督,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明确巡视是政治巡视不是业务巡视,发挥巡视利剑作用,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全面派驻纪检组,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这些创新实践,深化了党内监督内涵,丰富了党内监督形式,在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修订条例,及时将这些成果固化为制度,既是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确保管党治党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的必然要求。
2.修订工作的主要过程。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六次全会上对健全完善党内监督制度提出要求,明确了党内监督的性质、地位、作用和制度措施,为修订条例指明了方向。根据总书记要求,中央纪委机关先后7次召开专题会议,王岐山同志带领有关同志认真学习党章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内监督的重要论述,围绕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论党内监督、党内监督历史沿革、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等20多个专题进行研究,总结党史上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内监督创新实践,梳理《严重违纪违法中管干部忏悔录》中的深刻反思,提炼行之有效的实招,形成10本研究材料。后来,党中央统筹考虑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决定将修订条例纳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重要议题。从今年3月份开始,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领导下,修订条例与制定准则同步进行。
今年3月1日,党中央发出《中共中央关于对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研究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问题、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征求意见的通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文件起草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就文件起草的重大意义、重大问题和做好文件起草工作的要求等发表重要讲话,为文件起草工作指明了方向。在8个月时间里,文件起草组开展专题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反复讨论修改。至六中全会召开前,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召开3次会议、中央政治局召开2次会议分别审议文件稿。8月初,文件征求意见稿下发党内一定范围征求意见,包括征求党内部分老同志意见,还专门听取了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意见。文件起草组认真梳理和研究这些意见和建议,作出重要修改。可以说,两个文件的起草过程,是充分发扬民主、动员全党力量、凝聚各方智慧、反映各界共识的过程,是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