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培训经常化,激发党员干部队伍内生动力。旬阳县注重党员干部多层次、多方式的学习培训,提高党员干部的素质,激发其内生动力。注重主阵地主渠道式培训。发挥党校的主阵地作用,每年分期、分批次对全县的党员干部进行集中大规模轮训和自主选学式培训,确保中省精神、市县部署、工作思路“三个清楚”的要求落实到基层。注重外出体验式培训。县上每年分批次组织党员干部到延安、井冈山、红旗渠、焦裕禄干部学院进行党性锤炼,激发党员干部“见贤思齐”的内生动力。注重县境内基地式培训。强化县境内“四大基地”教育,每年定期组织党员干部到红军纪念馆、党风廉政教育基地、烈士陵园、王院村党员干部教育基地进行实践培训,广泛开展党性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树立坚定的政治立场、崇高的精神境界和高尚的道德情操。注重丰富多彩的灵活式教育。经常开展喜闻乐见、品味高尚、有益干部职工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弘扬正气,营造积极向上、团结和谐的浓厚氛围。经常组织奉献爱心、崇德向善的社会活动,通过“高教网教育共建”、党员志愿者服务、参与公益事业、脱贫攻坚结对帮扶等途径,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为民情怀。
奖励惩处机制化,激发党员干部干事活力。该县一方面加大对优秀干部的选拔使用和表彰奖励。对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重点项目建设考核、脱贫攻坚考核中实绩突出、成效明显的领导干部加大提拔使用力度。为鼓励干部在脱贫攻坚战场上打胜仗,出台《旬阳县鼓励干部安心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意见》,县委做到“五优先”:表现特别优秀、成绩特别突出的干部优先推荐表彰或担任“两代一委”,年度考核优先评为“优秀”,优先纳入后备干部,一般和副科级干部优先提拔使用,正科级干部优先调整重用,其中镇党政正职优先推荐为拟提拔副县级干部人选。出台各行各业《先进典型评选办法》,对有突出业绩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记功奖励,对在全县各条战线上做出突出成绩和重大贡献的个人或集体如“先进基层党组织” “优秀共产党员” “先进工作者”等加大表彰奖励。另一方面加大对不胜任现职干部的惩处追责。出台《旬阳县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管理办法》,对素质能力和现实表现与履行岗位职责不适应、不胜任的干部,实行召回观察、集中教育和组织处理等进行“回炉再造”。出台《旬阳县庸政懒政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治庸治懒明察暗访工作办法》,8类63种庸政懒政情形将被追责。如对脱贫攻坚工作不力的镇党政正职调回县委组织部待岗,其他科级干部就地免职待岗或安置性安排。2016年县镇换届以来,因脱贫攻坚工作不力在换届中没有继续提名2人,免去党政正职职务2人,诫勉谈话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