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科室:城市建设科
(3)城市防汛值班值守。排查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防汛应急值守制度落实情况,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带队巡查、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和防汛日报告制度,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责任科室:城市建设科
(二)查改革和发展措施落实情况,着力消除经济运行风险,确保经济稳定增长
1、排查重点改革措施落实情况
(1)城镇基础设施投资。排查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14〕72号)贯彻落实情况,跟踪督导各地与省政府签订的《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目标责任书》落实情况,排查各地基础设施项目库和项目建设推进机制建立情况,指导各地推进PPP模式试点与运作,加大城镇基础设施投资力度,加快城市交通设施、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城镇燃气热力设施、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生态园林、地下管线和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建设。
责任科室:城市建设科
(2)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对各地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情况实行“月巡查、季督查”,重点排查2015年计划新开工项目、2012年以前开工项目但至今未竣工或竣工未分配的项目、保障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棚改货币化安置、保障房分配入住情况。
责任科室:住房保障科
(3)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排查国家和我省出台的一系列支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尤其是《关于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豫建〔2014〕119号)落实情况,切实优化房地产市场发展环境减轻房地产企业负担。加强新建商品房和存量房转让、抵押、租赁等交易活动监管,建立完善房地产市场风险预警机制,定期公布土地供应、住房供应和房价变动等情况,有效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
责任科室:房地产市场监管科
(4)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排查各地贯彻落实省厅《关于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支持骨干企业发展的意见》情况,是否出台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制定扶持政策。
责任科室:建筑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