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新党章总纲增写了党领导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自然段。表述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坚持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着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作这样的增写,既阐明了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总要求和指导原则,又阐明了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着力点,有利于全党同志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
新党章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充实和完善,主要体现在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必须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是我们党对自然规律及人与自然关系再认识的重要成果,是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实现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在党章中作这样的修改,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更加完善,使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地位更加明确,有利于动员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更好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
五、充实完善关于党的建设总体要求的内容
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使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是党和国家事业不断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的根本保证。新形势下,党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是党巩固执政地位、实现执政使命必须解决好的重大课题。新党章在总纲部分对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强调要“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整体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在党的建设基本要求中,强调“全党要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基本路线统一思想,统一行动”;进一步强调“求真务实”,把它与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并列作为党的建设第二项基本要求;增写了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加强对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