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作为人类历史第一个代表劳动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的政党,第一个将消灭阶级和阶级压迫,实现人类社会大同作为奋斗目标的政党,就把奉献精神贯穿于自己的理想和事业之中。
首先,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为马克思主义政党及其党员所具有的这种精神提供了理论基础。马克思、恩格斯在工人阶级政党的第一部党纲《共产党宣言》指出:“过去的一切运动都是少数人的或为少数人谋利益的运动,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共产党人没有任何同整个无产阶级的利益不同的利益”,“共产党人始终代表整个运动的利益”。马克思去世后的1888年,恩格斯在为《共产党宣言》写的英文版序言指出:“无产阶级只有解放全人类,才能最后解放自己”。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员宣言》中对党的性质、目标的阐述,规定了工人阶级政党及其党员,必须为全人类的解放而奋斗不息,共产党人生就是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而且,这种牺牲奉献精神,不是建立在宗教、空想的基础上,而是建立在以物质生产为动力的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历史唯物主义基础上的。因此,她是对工人阶级政党及其党员必然的要求。《共产党员宣言》诞生160多年以来,无数共产党员为了共产主义事业无私奉献、英勇献身,证明了共产党就是一个为了人类的美好事业奉献牺牲的政党。
第二,中国共产党党章,为党及其党员弘扬奉献精神作出了规范性要求。《中国共产党章程》,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根本依据。作为中国工人阶级政党的章程,她继承了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基本理论、奋斗目标和党的性质,与世界上第一部共产党章程《共产党宣言》一脉相承。从1921年我们党第一部党纲诞生到党的十八大通过的党章修正案,我们党的党章经过了16次修改,但党的根本性质、奋斗目标、基本理论、组织原则都没有变。2012年通过的我们党的现行党章,共17200多字,包括总纲和11章53条。其中总纲对党的性质的规定:明确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和中国人民、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明确三个代表,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利益,明确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从党的根本性质规定了我们党是为绝大多数人服务、为实现全人类的幸福而奋斗的党。在党的建设必须坚决实现的四项基本要求的第三项中明确规定:“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的利益,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在第一章党员第二条中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在第三条党员义务中规定:“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务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在党员誓词中明确:“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我们清楚的看到,我们党党章字里行间都渗透了为共产主义理想和全人类彻底解放而奋斗牺牲的精神。因此,共产党员发扬奉献精神,不是可有可无、时有时无,而是必须终身履行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