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要创新学习教育方式方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党内经常性教育的一次探索,不同于集中性教育,必须根据党内经常性教育的特点和党员队伍实际,不断探索创新学习教育的方式方法。
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党员个人自学是基础,要明确自学要求,引导党员搞好自学。同时,也应组织必要的集中学习。应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为基本形式,组织党员集中学习。比如,可根据党章党规、系列讲话的内容,列出若干专题,以支部党员会议为形式,围绕专题组织讨论、相互启发;围绕党章党规、系列讲话的重点内容,安排党课,等等。通过集中学习、互动交流,帮助党员明确重点、弄清难点,消除认识疑点,解开思想疙瘩,释疑解惑,推动学习深化。
学习理论与典型事例相结合。先进典型的先进事迹是对如何贯彻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党的纪律规矩的生动诠释。学习教育中,应把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同学习党的历史、学习革命先辈事迹和先进典型结合起来,注重运用身边先进典型现身说法;同时引导党员剖析周永康、薄熙来、徐才厚、郭伯雄、令计划和王敏等违纪违法案件,认清丧失理想信念、违反纪律规矩的严重后果,汲取教训。通过发挥正面典型的激励作用和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引导党员牢记党规党纪,牢记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树立崇高道德追求,养成纪律自觉,守住为人、做事的基准和底线。
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党员领导干部既是党内普通一员,又是“关键少数”,既要以普通党员身份投身学习教育,又要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带动普通党员这个“最大多数”,形成层层带动、上行下效的示范效应。党员领导干部应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学得更多更深,要求更高更严,特别是在学习掌握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提高执政能力上下功夫、见成效。
注重区分层次,分类施教。这次学习教育,面对的是全体党员,层级多、范围广,党员文化程度、职业等差异很大。学习教育既要统一要求,又要区别对待,不能“一般粗”、“一锅煮”。市直各部门单位应根据自身特点,对学习教育的重点内容、组织方式等作出具体安排,既体现从严要求,又切实可行。普通党员要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党员领导干部在这个基础上还要做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党支部书记要做群众信赖的好支书等。对在职在岗党员,要坚持标准更高、要求更严;对年老体弱党员、文化程度较低的党员等,以适当方式组织他们参加学习教育,把加强教育与党内帮扶、党内关怀结合起来,使他们既受到教育又感受到组织的温暖,增强归属感、认同感;对流动党员要落实好参加学习教育的具体单位;对失联党员、“口袋”党员要排查清、联系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