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遵守纪律情况。主要查看窗口单位及工作人员是否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是否做到严明有序。
(七)廉洁从政情况。主要查看窗口单位及工作人员是否能执行廉洁从政有关规定,是否存在“吃、拿、卡、要”等不当行为。
(八)党员作用发挥情况。主要查看在窗口工作的党员在公示公开、依法办事、提高效率、热情服务、遵守纪律、廉洁从政等方面是否做到示范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五、评比方法
主要通过以下五种方式采集数据开展评比:
(一)学习记录。查看各窗口单位组织学习党规党章和系列讲话的会议记录及工作人员的学习笔记、学习心得等。
(二)系统数据。政务服务中心主要查看各窗口单位纳入全区“政务服务及监察通用软件”开展行政审批工作的情况;其他服务行业主要查看实际工作业务业绩情况。
(三)创先争优活动结果。主要查看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定期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情况及结果。
(四)投诉情况。主要查看群众反映各窗口工作人员在便民、依法、高效、态度、纪律、廉洁等方面的投诉情况。
(五)满意度调查情况。政务服务中心及各服务行业单位通过每天开展抽样电话回访或现场问卷调查,查看平时各窗口工作人员在依法办事、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办事效率、廉洁自律以及工作秩序等方面的满意度测评情况。
(六)平时工作情况。主要查看各窗口工作人员在平时工作中的表现和取得的成绩,实践出来的先进经验及总结出来的典型事例等方面情况。
政务服务管理部门和服务行业单位根据此评比方法制定具体评分细则。
六、活动步骤
“创建满意窗口”活动由市、县两级政务办负责,分级组织实施。从2016年3月开始,2016年12月结束,主要分四个阶段:
(一)制定和印发实施方案(2016年3-4月)。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制定并印发“创建满意窗口”活动方案。
(二)学习和动员(2016年5月)。各相关单位按照活动要求,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召开动员会议并制定具体的落实方案。
(三)督查推进(2016年6月-11月)。由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和市政务办联合组建督查组,对各相关单位开展“创建满意窗口”活动情况进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