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社区两学一做实施方案2】
根据《市委办公室转发<中共焦作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在市直机关开展“两学一做”活动的意见>的通知》精神,现制定市直机关开展“两学一做”活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党的先进性建设为基本要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同志在中纪委十八届六次全会和建党94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以及关于社会三严三实的重要论述,以开展“两学一做”活动为载体,巩固先进性教育成果,积极推进党的先进性建设,不断提高机关党建工作水平。
二、参加对象
1、市直机关全体在职人员(含离退休后被单位反聘的人员)。
2、市直企事业和省部属驻焦各单位参照执行。
三、活动内容
在市直机关党组织和党员中广泛开展“两学一做”活动,即学习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机关活动。
四、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集中活动(5个月)
时间安排:2016年3月—12月
主要有三个工作环节:
(一)宣传发动(3月2日—3月11日)
1、搞好思想发动。市直机关各单位层层召开动员会,安排布置活动开展工作。党组(党委)书记要亲自作动员讲话。3月2日,工委召开由工委机关和所属基层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参加的动员大会,并在会上下发开展活动的意见和方案;3月8日以前,各单位党组织要尽快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活动工作方案,并召开动员大会。活动工作方案于3月11日前交工委“两学一做”活动办公室。
2、抓好舆论宣传。各单位党组织要充分利用各种手段,深入宣传“两学一做”活动的意义、目的、内容和要求,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扩大活动参与面。工委将专门编发简报,开辟专栏、刊发信息,指导工作。同时,要做好有关学习教育资料的准备工作,统一征订下发《新党章》等学习资料。
(二)全面学创(3月12日—12月16日)
1、集中学习,对照检查。各单位要组织党员认真学习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和建党8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章,学习王在富等模范党员的先进事迹,学习关于开展“两学一做”活动的意见和方案。学习中,要认真开展以“对照党章查不足,对照先进找差距”为主题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发现问题、查找差距、分析原因,在自我批评的基础上,相互开展批评,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揭短亮丑,勇于整改提高。各单位基层党组织要写出专题民主生活会的综合总结材料,于3月18日前交工委“两学一做”活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