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领导,周密组织。局党组要把“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切实做到思想到位、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查找问题,带头改进作风,发挥示范表率作用;领导班子成员各司其责,抓好分管范围整治工作;股室站队负责人要做好整治活动具体工作。为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成立“安监局“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切实加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和工作保障。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督。要畅通投诉渠道,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受理群众关于“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的举报。纪检组、监察室要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对督促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点名道姓公开曝光,使干部职工对党纪法规产生敬畏之心。对不抓不管,导致管辖范围内“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突出、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专项整治公开举报电话:7233175)。
(三)把握政策,抓好结合。要把专项治理工作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结合起来,同安全生产监管业务工作结合起来,以不怕“揭短”,不怕“露丑”的态度,善于发现和敢于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要正确处理工作失误、工作创新探索失误与违纪违法、失职渎职的关系,自查与被查的关系,做到旗帜鲜明地支持干事者、鼓励创新者、宽容失误者、鞭策落后者、问责过错者,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竞争意识、担当意识。对上级部门督查和媒体曝光的问题,除依纪依法从严对当事人予以处理外,还要实行“一案双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四)健全机制,强化巩固。要及时总结专项整治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用制度的形式固化下来,把专项整治的成果转化为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要建立“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监督检查报告制度,定期上报“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整治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