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带头开展基层走亲连心活动。一年内走访行政村(社区)不少于70个,到联系村(社区)调研指导、约访接访不少于2次。关心关爱基层干部,每年与镇(街道、开发区)党委(工委)书记谈心谈话不少于2次,为基层干部上党课不少于1次。
二、个性项目
5.深化完善在职党员“两地报到、双岗服务”。确保机关党员干部报到率100%,报到地党组织至少每季度征集1次“微心愿”、组织开展1次活动、更新1次公开栏。
6.推进村级治理现代化。制订完善《柯桥区实行村(社区)事务准入制的意见》,普遍建立村规民约;继续推进基层党组织“评星晋级”,确保村(居、社区)、两新组织和机关事业单位等各领域基层党组织的四、五星级数量不少于上一年,争取每个镇(街道、开发区)都有一个示范点;摸排确定一批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开展新一轮16个重点帮扶村整转工作;推进“三合适”村干部队伍建设,深入实施村级后备干部“千人计划”,探索不合适村干部退出机制。
7.强化非公党建“四支队伍”建设。新派驻一批助企指导员,严格落实“五大员”、“六个不准”等制度,助推企业转型升级。优选一批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提升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继续认证一批专职党务工作者,推动非公企业党组织与管理层“双向进入、交叉兼职”。育强一批新生代企业出资人,大力倡导“三重三爱”,推动非公企业代际传承。
8.扎实开展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村转社区等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试点工作。实现有党员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党组织全覆盖。
书记签名:
上虞区委
一、共性项目
1.履行抓基层党建“第一责任”。常委会每季度专题研究基层党建工作不少于1次。把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的进展情况作为乡镇(街道)党(工)书记工作例会的重要内容,定期督促检查;每季听取组织部门的督查汇报,提出指导意见,把抓基层党建工作履职情况作为干部评价使用的重要依据。重视基层保障,按照上级要求落实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活动阵地、村干部报酬和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等“四项保障”。
2.巩固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坚持“持续整改、担责实干、群众满意”,不断深化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建立健全18项长效机制,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