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全文,国家安全法宣传资料(5)

中国梦2018-07-15李一老师

2、在确保安全原则下,不受行驶速度、行驶路线、行驶方向和指挥灯信号的限制;

3、可以进入限制进入的有关地区、场所和单位,可以在非指定地点停靠;

4、免检放行;

5、优先通过桥梁、渡口、公路(含高速公路)及隧道;

6、遇局部地区戒严、交通管制或者治安紧急状态时,可以通行。

名词术语解释

1、境内外机构、组织:是指外国和台湾、香港、澳门等地区的机构、组织,包括这些机构和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分支(代表)机构和分支组织,如使、领馆,办事处,商社,新闻机构以及其他社团和企事业组织。

2、境外个人:是指居住在外国和台湾、香港、澳门等地区的人,包括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

3、间谍组织代理人:是指受间谍组织或者其成员的指示、委托、资助、进行或者授意、指使他人进行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活动的人。代理人不仅包括自然人、也包括法人。目前已规范了“特务”与“间谍”的称谓,把“特务”统称为“间谍”。

4、敌对组织:是指敌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民主专政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危害国家安全的组织,它既包括外国人以各种机构、社团名义对我国进行各种破坏活动而成立的组织,也包括逃往境外的动、暴乱分子以及其他人员成立的以破坏、颠覆我国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为目的各种社团组织,以及境内各种敌视社会主义制度和人民民主专政政权的组织。

5、资助:境外的机构、组织和个人,通过各种方法,以各种名义向境内敌对组织和个人以及家属提供经费、物资、器材、设备等,支持他们进行反政府、搞分裂、颠覆政权等各种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

6、勾结:主要是指境内的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通过公开或秘密接触、信电往来或者其他方式进行通谋、策划等,共同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7、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主要包括下列秘密事项:国家事务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犯罪中的秘密事项,其他经国家保密工作部门确定应当保守的国家秘密事项。国家秘密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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