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法措施
(一)开展专题学习讨论。把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结合起来。各支部要引导党员干部强化自学,学原文、读原著、悟原理,每名党员必须做好学习笔记,并撰写不少于2篇心得体会。坚持把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贯穿始终,在自学的基础上,各支部每月至少开展2次集中学习;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党员会议,围绕一个专题组织学习讨论。局党组成员、副县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所在党支部的学习讨论。
1.4月底前后,以“讲政治、有信念”为主要内容,重点结合学习《党章》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三个自信”、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等有关重要讲话精神进行学习讨论。
2.6月底前后,以“讲规矩、有纪律”为主要内容,重点结合学习《纪律处分条例》、《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论述摘编》以及有关警示教育典型案例等进行学习讨论。
3.9月底前后,以“讲道德、有品行”为主要内容,重点结合学习《廉洁自律准则》、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好干部”标准的重要论述进行学习讨论。
4.11月底前后,以“讲奉献、有作为”为主要内容,重点结合学习党中央提出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五大发展理念”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论述等进行学习讨论。
局党组以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重点,认真制定完善《局党组中心组2016年度学习计划》,发挥党组中心组示范引领作用。各支部在做好这4次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可根据本方案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合理安排每次集中学习具体内容。
(二)丰富内容讲好党课。讲党课一般在各支部范围内进行。各支部要结合专题学习讨论,对党课内容、时间和方式等做出合理安排,每个支部全年安排讲党课不少于3次。局党组成员在所在党支部或者为分管科室(单位)讲党课不少于2次;鼓励各支部书记、身边的先进模范和普通党员等联系实际在所在支部讲党课。结合开展纪念建党xx周年活动,“七一”前后,局党组成员和各支部书记集中安排一次讲党课。
(三)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各支部要11月底前后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会前,要面向党员和群众广泛征求意见;会上,每名党员干部要对照工作职责进行党性分析,查摆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各支部要组织好本支部全体党员对支部的工作、作风等方面进行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