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总结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查找内部管理和日常监督方面的不足和漏洞,依法依规建立完善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监管措施,形成科学完备的权力运行监督办法。要针对13种庸政懒政怠政行为,建立健全问责机制。问责机制报区纪委(监察局)党风政风室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主动问责或转交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进行处理。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的科室或学校,局纪委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五)畅通控诉渠道,形成常态化监督机制(长期进行)
整治活动开展过程中,及时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和电子举报信箱,特别是针对行政处罚、权力运行中涉及盖章、收费的事项,要畅通控诉渠道,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利益;整治活动结束后,要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利用电子监察系统、电子监控网等新媒体手段,对全系统机关作风情况进行网上监察;长抓常管,切实改进工作作风。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好整治庸政懒政怠政工作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工作。局党委要将此项工作作为一项中心工作抓好抓实。党委主要领导人要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过问、亲自研究,带头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成立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分管领导和负责人,确保整治工作常抓常管。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要建立长效机制,形成常态化管理。
(二)强化工作措施。要按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统一安排,统筹谋划、扎实推进各个阶段工作。要加强舆论宣传引导,营造整治氛围;要强化舆论监督,及时公开曝光,促进问题整改。要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及时顺畅的情况反馈渠道。要及时总结经验,选树先进典型,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
(三)理清工作思路。正确认识整治庸政懒政怠政问题与转变机关职能的关系,以思想教育为基础,以自查整改为重点,以建章立制为关键,以严肃查处为手段,以职能转变为目标,结合《关于规范权力运行清晒权力、责任、控诉“三项”清单的实施方案》要求,整体部署,同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