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与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分别将于2016年3月3和3月5在北京开幕,3月15日结束。
中国政协网发布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与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会议日程。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将于3日下午3时开幕,13日上午9时闭幕,详细日程如下:
3月3日(星期二)
下午3时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开幕会
1.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议程
2.听取俞正声主席作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3.听取齐续春副主席作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3月4日(星期三)
上午9时小组会议(审议常委会工作报告和提案工作情况报告)
下午3时小组会议(审议常委会工作报告和提案工作情况报告)
3月5日(星期四)
上午9时列席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开幕会
听取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
下午3时小组会议(讨论政府工作报告)
3月6日(星期五)
上午9时小组会议(讨论政府工作报告)
下午3时小组会议(讨论政府工作报告)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9时界别联组会议(有二个以上小组的界别安排联组形式,联系本界别实际讨论政府工作报告)
下午3时小组会议(讨论计划报告和预算报告)
3月8日(星期日)
上午9时小组会议(讨论计划报告和预算报告)
下午委员休息
3月9日(星期一)
上午9时小组会议(讨论立法法修正案草案)
下午3时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
大会发言
3月10日(星期二)
上午9时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
大会发言
下午3时小组会议(围绕《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学习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