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全面加强生态建设。深入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强化重点生态功能区管护,抓好生物多样性保护,稳步提高森林覆盖率,增强生态涵养能力。深入实施“蓝天、碧水、宁静、绿地、田园”环保五大行动,提高生态环境质量。健全生态文明制度,认真落实“五个决不能”要求,加强生态建设保护制度建设,形成产权清晰、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责任领导:汪天举;完成时限:2016年12月)
14.全面落实民生实事。把推进共享发展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发展社会事业,创新公共服务方式,扩大公共服务供给,确保城乡居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责任领导:县政府党组副书记、党组成员;完成时限:2016年12月)
15.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处理好整体推进与突出重点两大关系,坚持统筹谋划、分类指导,认真实施、积极稳妥推进各项改革,不断完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走出去、引进来”战略,围绕特色资源禀赋,深入推进招商引资工作。积极研究和融入全国、全市大开放和区域发展新格局,加快完善开放通道和平台,有效集聚开放要素,不断提升开放发展水平。充分发挥科技支撑推动创新创造的牵引作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的技术创新、产品创新、组织管理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市场模式创新。(责任领导:县政府党组书记、副书记、党组成员;完成时限:2016年12月)
(四)着力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16.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改进经济管理,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建设统一规范的电子政务平台,实现所有行政权力在网上公开运行。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落实“两集中、两到位”和网上行政审批。(责任领导:黄道国、吕建国;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7.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带头尊法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履职能力。制定完善经济发展、社会民生及规范政府运行的规范性文件。坚决查纠滥用职权、权力寻租案件。切实治理执法不力、执法违法、执法扰民等行为,促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责任领导:县政府党组书记、副书记、党组成员;长期坚持)
18.加强高效政府建设。持续深入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坚决惩治庸政、懒政、怠政,提高行政执行力。改进和优化决策程序、公文审批程序、会议制度和工作交办督办制度,提高政府工作时效。建立定期听取重点工作推进情况机制,坚持每季度听取政府工作报告落实情况,确保重点工作序时推进。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建立年度重点工作、阶段性工作办理落实台账制度,定期督办落实,确保政府工作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责任领导:县政府党组书记、副书记、党组成员;完成时限:长期坚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