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教科书和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
2013年,全省共采购中央及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教科书8.44亿元,惠及739万农村学生;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省级补助资金1.19亿元。
(七)提高学前教育资助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大学前儿童资助力度
2013年,我省进一步加强了学前教育助学金监管力度,全面推行了“学前教育资助卡”,提高了资助精细化管理水平。全省各级财政共安排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2.66亿元,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22.2万名。
二、主要经验与做法
(一)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保障资助工作有效开展
济南、青岛、淄博、烟台、威海、莱芜、临沂、滨州等8个市教育局成立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管理和指导所辖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的学生资助工作。潍坊市所辖15个县(市、区)有13个成立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全市配备专职资助工作人员44人;临沂市所辖12个县(市、区)有10个成立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全市配备专职工作人员32人,较好地保障了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幼儿)资助工作的有效开展。
泰山医学院成立了由分管院长任主任、财务处长和学生处长任副主任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配备专职工作人员4人,统筹组织、协调全校各院系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山东师范大学、山东建筑大学、聊城大学、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的学生处长兼任学生资助中心主任,团结和带领全校辅导员队伍,以促进学生全面成长为目标,转变助学理念,创新助学方法,在经济上资助学生的同时,更加注重在精神上培育学生,在能力上锻炼学生,各项助学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增加财政投入,扩大资助范围
从2013年秋季学期起,青岛市实施了“一、二、三年级财政全额补贴,公办民办同等待遇”的中等职业教育全免学费政策,将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范围扩大到全日制正式学籍的所有在校生,民办中职学生与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职学生享有相同的免除标准。当年,青岛市财政投入资金1.65亿,受益学生9.5万人。自2012年春季学期起,潍坊市推行了普通高中教育助学券制度。对具有潍坊市常住户口、在本市普通高中就读的城市和农村低保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孤残学生免除学费,市财政统一按照省级规范化学校每生每学期800元、市级规范化学校每生每学期600元的标准,补助县(市、区)免学费资金。两年来,潍坊市共落实高中免学费资金502.15万元,受益学生6121人次。2013年,济南市历下区出台了减免全区幼儿园在园幼儿保教费政策,自春季学期开始,对在全区公办性质、普惠性民办、双轨普惠性民办、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历下区户籍儿童、常住家庭子女及在历下区居住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按所在幼儿园收费标准免除保教费,受益儿童达1.5万人。兖州市自2008年起在全省率先免除高中学费;自2012年春季学期起,免除全市城乡3至5周岁在园幼儿的保育费、管理费、杂费、代办费,免费幼儿园包括批准设立的兖州市公办及公办性质幼儿园、民办幼儿园,具体免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980元。截至6月,兖州市财政共列支8322万元,惠及幼儿1.7万名。至此,兖州市实现了学前三年至高中阶段共15年教育全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