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事先警告
作为管理者,在进行正式的训导活动之前有义务事先给予警告。也就是说必须首先让下属了解到组织的规章制度并接受组织的行为准则。如果下属得到了明确的警告哪些行为会招致惩罚,并且知道会有什么样的惩罚时,他们更有可能认为训导活动是公正的。关于这一点,2500多年前的军事家孙子就已经给了我们精彩的示范。
孙子带着自己所著的兵法进见吴国国王阖闾。阖闾要孙子用妇女来检验他的兵法。于是,选出宫中180个美女。孙子将其分成两队,并用吴王宠爱的两个妃子担任两队的队长,命令每个人都拿着戟。孙子讲清楚了训练的动作要领,三番五次地宣布了纪律,并把用来行刑的斧钺摆好。于是击鼓命令向右,妇女们却哈哈大笑起来。孙子说:纪律不明确,交代不清楚,这是将帅的罪过。又三番五次地讲纪律,然后命令击鼓向左,妇女们又哈哈大笑起来。孙子说:纪律不明确,交代不清楚,这是将帅的罪过;既然已经再三说明了而不执行命令,那就时下级士官的罪过了。于是孙子不顾吴王的反对,杀了他的两个宠妃示众。在孙子接下来的训练中,无人敢再笑,所有的动作都符合规定的要求,队伍训练得整整齐齐。阖闾知道孙子善于用兵,终于用它为将,孙子的威信也从此建立。
3.一致性
公平地对待下属,要求训导活动具有一致性。如果你以不一致的方式处理违规,则会丧规章制度的效力,降低下属的工作士气,下属对你的工作能力也会发生怀疑。另外,下属的不安全感也会使生产力受到影响。每个下属都知道许可行为和不许可行为之间的界线,并会以你的行为举止作为指南。顺便说一下,一致性并不是说对待每一个人完全相同,这忽略了环境因素的影响。但是,当训导活动对不同下属显得不一致时,你有责任给你的训导活动提供清晰的解释。
某合资企业根据热炉规则制定了严格的规章制度。但在第一次实施中就遇到了难题。一位中方女员工由于本人的疏忽,给公司造成了损失。按规定应该惩罚,但中方管理人员战战兢兢,不敢决断,因为那位女员工是外方经理的妻子。在中国文化中,人情重于原则,主管人员觉得实在难以拿经理妻子开刀。但如果不处罚,以后员工就不会服从员工本来就觉得这种铁面无私的规章是摆门面的,如果真的实施起来,会得罪人的。在人情与原则的冲突中,主管把情况汇报给经理,没想到经理对他汇报这件事感到很惊讶:这么简单的一件事,你直接按规章办不就可以了吗?不用请示我了。主管如释重负地走出了经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