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切勿上报,以免浪费指标,影响项目整体工作。
三、经费资助
教育部对入选本项目的国内访问学者资助部分培养费,每人每学年资助8000元。
四、工作安排
(一)信息发布(2017年4月10日—4月20日)。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以下简称“武汉中心”)主页(http://www.train.whu.edu.cn/)发布《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导师信息库》及《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样表,供查询和下载。
(二)组织申报(2017年4月10日—4月20日)。教育厅将推荐名额下达至有关本科高校。学校推荐人选,并按时报送推荐材料。
(三)推荐遴选(2017年4月21日—4月30日)。教育行厅根据选派条件及指标情况,审核推荐材料,确定推荐人选,于4月30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武汉中心。
(四)终审公布(2017年5月3日—5月14日)。武汉中心审核推荐材料,确定推荐人选名单并公布。
(五)志愿投递(2017年5月15日—5月20日)。武汉中心根据申请者访学志愿,将推荐材料投递到各接受学校。
(六)录取调剂(2017年5月21日—6月10日)。接受学校将推荐材料递交相关访学导师审核,并将录取情况以《录取登记表》的形式报送武汉中心,同时向申请者发放录取通知书。未录取材料返回武汉中心后,根据申请者志愿进行调剂。
(七)录取公布(2017年6月11日—6月30日)。武汉中心主页分批次公布最终录取名单。
(八)报到注册(2017年9月15日—10月30日)。访问学者报到注册后,接受学校将注册名单以《注册备案表》的形式报送武汉中心,武汉中心核实汇总后报教育部教师工作司,经审核同意后将资助经费核拨到接受学校。
五、工作要求
(一)为确保推荐工作顺利完成,请各高校根据本校学科发展实际情况,科学制定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按照分配名额推荐有发展潜力、急需培养的青年骨干教师,并在汇总表中按优先次序排序。各学校将填写好的《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电子版1份,纸质版2份)和《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电子版1份,纸质版1份),纸质版于2017年4月21日前报送至新疆高师培训中心(新疆师范大学昆仑校区),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