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说,制定该《条例》,是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特别是总书记的重要提示和要求,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的引领、规范和推动作用的迫切需要;是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迫切需要;是稳定深入推进和逐步实现去极端化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法治化的迫切需要;也是为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的迫切需要。
《条例》出台实施后,对落实总目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是对维护祖国统一和国家安全有意义;
二是对依法治疆、长期建疆、团结稳疆有意义;
三是对维护社会稳定和谐有意义;
四是对强化重点区域防控有意义;
五是对推进宗教和睦和顺有意义;
六是对确保意识形态领域安全有意义;
七是对加强教育转化有意义;
八是对促进民族团结融合有意义;
九是对协调推进、综合治理、落实责任有意义;
十是对保证各族群众安居乐业有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