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上下共同归集。各市、县工商局负责本级政府各部门涉企信息的归集,要加强与当地政府和有关监管执法部门的沟通协调,主动汇报,争取支持,采取“先横向推送、后纵向流转、再统一归集”的方式,通过不同层级部门先与本层级工商部门的横向对接,再通过工商部门信息化系统实现信息纵向汇集至省工商局的办法,按时完成不具备统一归集下级机关信息条件的部门在本级涉企信息的归集上传。
(四)严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强化措施,倒排工期,集中人力物力,加大力度,加快进度,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早日落实、尽快完成。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措施,明确时间表和责任清单,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同时加强督促检查,及时跟踪问效。要严格责任追究,对在落实工作中推诿扯皮、贻误工作,执行不力、不作为的行为,要批评教育甚至执纪问责。
(五)扩大舆论宣传。各单位要认真开展宣传活动,将舆论宣传贯穿公示系统建设、验收、使用的全过程。要及时发现和总结本地公示系统建设、验收、应用中积累的好做法、好举措,提炼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典型经验,进一步调动各地区、各部门、各领域支持参与公示系统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把典型经验的宣传推广工作同加快公示系统建设的具体工作结合起来,推进公示系统建设取得更大进展。要通过主流媒体报道、集中宣传活动、移动互联网和新媒体宣传等多种方式,不断提高公示系统的社会认知度,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支持的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