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指南(入口)

热点时事2018-08-09李一老师

2016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指南(入口)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指南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助学贷款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国家开发银行发放、各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管理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对于建立健全高校资助政策体系、帮助家庭困难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具有重要意义。为指导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的学生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确保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长期健康发展。请获贷学生认真阅读本还款指南,并届时按要求履行还贷业务。

一.正常还款

(一)正常还款

正常还款是指学生按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归还贷款本金和利息。正常还款时间为每年12月20日(最后一年为9月20日)。

(二)还款规则

※利息偿还

学生毕业当年9月1日开始由自己负担利息。自毕业当年起,每年的12月20为正常还息日。学生毕业当年9月1日起至毕业后第二年的8月31日为两年宽限期,宽限期的每年12月20日只需自负利息不需偿还本金。

注意:借款学生如发生专升本、考研等需要延长贴息终止日期及延后宽限期的,应在取得录取通知书后立即与县资助中心联系,进行就学信息变更还款计划变更。如未及时进行变更的,产生的利息由学生本人承担。

※本金偿还

从宽限期的当年开始到合同到期终止日的期间内,每年的12月20日除自负利息外还要按还款合同条款的第三条“贷款本金还款计划”分期偿还本金,贷款到期的最后一年的9月20日除自负利息外,还要偿还最后一次本金,自此合同结清。

(三)还款流程

※贷款学生可到生源地县(市、区)资助中心查询还款金额或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www.csls.cdb.com.cn查询“本金还款计划”和“贷款及应还款”。

※贷款学生在12月15日前将应还资金充值进支付宝或直接使用支付宝还款功能进行还款。

※次年1月1日起,贷款学生可登陆学生在线系统查看还款状态。

二.提前还款

(一)提前还款

提前还款是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约定的到期日前的一次性结清贷款本息的还款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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