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系统要在官兵中大力宣传推普工作对于加强部队现代化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意义,使部队成为推广普通话的学校,要在广大官兵中大力倡导讲普通话,并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
(六)各级共青团和少先队组织要针对青少年的年龄特点,组织开展主题突出、形式多样的班团队会活动。积极配合学校推普周活动安排,充分调动广大青少年学习和推广普通话的热情,充分发挥他们在推普活动中的主力军作用。
五、宣传活动要求
(一)今年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发布实施15周年,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律地位,准确把握语言文字法律法规赋予的重要职责,紧扣主题,大力宣传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和革命传统。要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拓宽覆盖面,扩大影响力,切实增强宣传效果。
(二)要结合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陕西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和《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按照各自实际,提前制定好本部门、本单位推普周活动方案,做好各项安排部署。推普周期间,可参考使用国家和省语委制发的推普周宣传资料,也可结合行业、地方特点自行制作相关宣传品,多渠道、多方位地进行宣传。各县市区、各相关单位的推普宣传要积极向小城镇和农村地区延伸,要将推普周活动同日常工作有机结合,不断提升城乡人民群众依法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和水平。
(三)各相关部门、单位要结合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广泛发动社会各界群众,积极开展富有行业或地方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要创新活动内容、载体和方式,积极运用微博、微信、手机报等新媒体,探索开展投入少、效果好、人民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活动形式。
(四)市级各相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教育局,请务于8月底前将活动方案报市语委办;推普周活动结束后,请于9月25日前将推普周活动工作总结报市语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