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晋升意味着级别或职位的提升,待遇的增加和更大的成就感与责任感。这种公务员晋升制度通过以职务和级别为核心的体系,形成了公务员职业生涯发展的双通道。但这两条“跑道”在现实中的重心还是职务。
对于非领导职务———巡视员、调研员等,已经成为大龄干部或者领导实职转任或者晋升,变成解决待遇的“虚职”。
相比数量众多的公务员,领导职位稀缺,使得大多数公务员缺乏晋升机会,从而产生各种矛盾。而直至目前,《公务员法》也仅针对综合管理类公务员的职务进行了明确划分,并未对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务划分作出明确规定,因此,职业发展渠道比较单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