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2016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范文1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有关单位:
一、为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广泛宣传生态文明主流价值观,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加强节能降碳、应对气候变化舆论宣传,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为根本目标,紧紧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进行节能降碳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实践活动,在全社会营造节能降碳的浓厚氛围,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个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2016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发改环资〔2016〕973号)要求,今年至6月13日至19日为全国节能宣传周,6月15日为全国低碳日。今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的主题是“节能有道节俭有德”。全国低碳日活动主题为“低碳城市宜居可持续”。现结合我市实际,就组织开展此项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
各镇(街道)、市级有关单位在节能宣传周期间,要认真落实《2016年深化节俭养德全民节约行动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以建设生态文化为主线,以动员社会各界参与节能降碳为重点,普及生态文明理念和知识,形成崇尚节约节能、绿色消费与低碳环保的社会风尚,推动形成绿色化生产生活方式。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宣传形式,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节能降碳。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优势,积极运用网络、微信、微博、短信等新兴媒体加大宣传力度
二、开展全国低碳日活动
今年6月15日为全国低碳日,各镇(街道)、市级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全国低碳日活动组织安排,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普及应对气候变化知识,宣传低碳发展理念,提高公众应对气候变化和低碳意识,在低碳日掀起减碳活动高潮。
三、组织安排相关工作
各镇(街道)、市级有关单位要做好本区域、本部门的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加强组织协调,制定社会影响力大、预期效果较好的实施方案,安排节能宣传专项经费。鼓励相关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宣传活动,通过组织主题宣传活动、举办展览展示、技术交流等,在更大范围内推动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要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有关要求,既要保证宣传活动有声势有影响,又要坚持节俭办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