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2016年度招募选派160名高校毕业生公告
根据湖北省“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决定,宜昌市2016年继续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招募选派一批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我市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服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计划
2016年全市共计划招募选派160名高校毕业生从事“三支一扶”工作,服务期二年(因我市今年继续对农村中小学教师实行“统招统派”,故不选派支教生)。
(一)招募选派30名高校毕业生到乡镇从事农业、农技、畜牧、兽医、农机、水产、林业、农村经营、农村能源等公益性支农服务;
(二)招募选派45名医疗卫生等相关专业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从事支医和基层计生服务;
(三)招募选派20名高校毕业生到贫困乡镇从事扶贫开发、农村文化和贫困村整村推进等专项服务;
(四)招募选派11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青年事务综合服务;
(五)招募选派35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
(六)招募选派15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水利部门从事基层水利服务;
(七)招募选派4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残疾人服务部门从事残疾人康复服务。
二、招募选派基本条件
招募对象主要为2016年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边远艰苦地区、特殊岗位生源不足时,可经批准适当放宽到普通高校应届专科毕业生或2014届、2015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普通高校毕业生),招募对象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农村基层工作,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二)学习成绩良好,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
(三)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四)身心健康;
(五)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25周岁以下(199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28周岁以下(198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1周岁以下(198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边远艰苦地区、特殊岗位生源不足时,可适当放宽1-2岁;
(六)符合招募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