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4月26日前后,在省内主流媒体播出省检察院“双打”行动工作专访。(省检察院)
(二十一)4月20日至26日期间,在广东电视台、广州日报等省级以上媒体采访报道两起以上涉案金额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知识产权案件,力争在中央电视台、法制日报、人民公安报等国家级媒体报道1至2起案件。(省公安厅)
(二十二)4月20日至26日期间,集中宣传12318文化市场举报电话、网站及中心,特别是受理投诉和举报的范围和内容。(省文化厅)
(二十三)4月20日至26日期间,宣传我省在文化市场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原则立场,以及在文化市场“双打”行动中的典型案件。(省文化厅)
(二十四)4月20日至26日期间,组织编排以保护知识产权为主要内容的文艺晚会,深入学校、社区、工厂等社会公共场所进行演出。(省文化厅)
(二十五)4月20日至26日期间,在各地市及顺德区开展各种形式的保护著作权宣传普及活动和打击著作权侵权盗版行为专项行动。(省版权局、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版权行政管理部门)
(二十六)4月20日至26日期间,在省版权局的政务信息网上介绍各地和有关企业在保护版权、促进创新发展等方面的有关情况,以及打击著作权侵权盗版行为的成功案例、典型人物事迹和行政执法的经验。(省版权局)
(二十七)4月20日至26日期间,印刷18000本“版权知识笔记本”,利用特定场合分发给社会公众特别是青少年。(省版权局)
(二十八)4月20日至26日期间,在省版权局政务信息网上公布2010年度广东保护著作权十大事件和2010年度查处的典型版权案件。(省版权局、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版权行政管理部门)
(二十九)4月20日至26日期间,突出以食品、特种设备、农资、建材为重点的生产领域联合执法行动,邀请新闻媒体参与联合执法行动的宣传报道,震慑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省质监局)
(三十)4月20日至26日期间,在《中国知识产权报》刊登“广东海关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宣传专版,宣传广东分署和省内海关的执法措施与成效。(海关总署广东分署)
(三十一)4月20日至26日期间,组织省内主流媒体宣传报道2010年全省检察系统保护知识产权的典型案例。(省检察院)
(三十二)4月,在省林业科技创新专项实施工作会议期间宣传国家和我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及林业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组织开展林业植物新品种、林产品地理标志及林业专利和驰名商标等宣传展示活动。(省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