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劳动者的义务和职责。
16.安全生产常抓不懈,抓而不紧,等于不抓。
17.加强劳动人员保护工作就是保护生产力。保护职工的安全健康是企业的头等大事。
18.安全生产“五同时”,各级领导要落实。全国人民奔小康,安全文明第一桩。
19.安全与减灾关系到全民的幸福和安宁。提高全民安全素质必
20.人命关天,安全第一。安全第一,防灾防损。力保安全,促进安全。
21.执行劳动安全法规,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加强职工劳动保护,人人学会保护自己。
22.安全规程系生命,自觉遵守是保障。
23.普及消防知识,增强防火观念。注意安全用电,防止触电事故。
反思
每年六月,一场安全生产月活动在全中国轰轰烈烈地开展起来,大字报似的“横幅”、标语、宣传画满天飞;大街上,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政府部门,也摆起桌椅,免费发放安全生产相关书籍,宣传安全相关常识问题。可一旦过了这个月,一切又恢复了往日的状况,工厂依旧生产,机械依旧转动,工人依旧劳作,大小事故也屡有发生。
诚然,安全生产,宣教当先,只有意识上升了,才有行动上的作为,毕竟思想是行动的指南嘛。可是,如果把安全生产月当做一场运动来做,那么这个月的辛勤付出,最终也是收效甚微。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不安全的因素总是伴随着我们的日常生活和工作当中,只要没有预见到危险因素的存在,就时刻有发生事故的可能,“安全来源于长期警惕,事故来源于瞬间麻痹”,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曾记得在2008年6月13日,山西省吕梁市孝义安信煤业有限公司发生了一起爆炸事故,造成34人死亡,该起特大责任事故就是在总局隐患治理检查组排查之后发生的。
2008年是我们总局制定的“隐患治理年”,这场治理运动也是深入到了最基层,但凡有注册的公司都会收到一张隐患排查表,要求在限定的期限内开展自查自纠活动,然后由安全监管部门跟踪自查自纠状况。但08年并不是一个太平年,山东胶济铁路“428”旅客列车脱轨相撞事故,造成72人死亡、416人受伤,中断行车21小时22分,直接经济损失4192万元;山西襄汾“9?8”尾矿库溃坝特别重大事故,造成277人死亡、4人失踪、3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9619万元;广西广维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有机分厂发生爆炸事故,事故造成21人死亡,60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7500余万元;河南登封市郑州广贤工贸有限公司新丰二矿发生特别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37人遇难,直接经济损失1766余万元;广东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龙东社区的舞王俱乐部发生火灾事故,事故造成44人死亡,88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58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