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由于转学、复学、回原籍报考或在外省中学就读等原因,未能参加我市2012年初二年地理、生物两学科考试的,可报名参加今年6月20日的考试。
(二)往届生报考省一级达标中学,应在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考试成绩总分中扣除20分,再参加投档和录取。初中学历超过3年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考试成绩总分中扣除10分后,再参加投档和录取。
(三)切实停止各种形式的初中分流,保证每位学生都能接受完整、合格的九年义务教育,同时要保障初中毕业生参加中考的权利。高中阶段招生对象必须是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后的初中毕业生。
(四)各中学应做好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综合素质评定报告单(见附表)由学校报送招生办作为考生录取依据。
(五)公办普通高中应严格执行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择校生招收比例和收费标准。按照《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2012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办〔2012〕4号)的规定,继续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每所学校招收择校生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不包括择校生数)的20%。严禁公办普通高中在择校生之外以借读生、自费生等名义招收高收费学生。严禁把捐资助学与招生挂钩。
(六)在我市就读的非泉州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具有应届初中毕业班学籍的,可以在现就读学校报名参加中考中招,并在普高招生录取时与泉州户籍的考生一视同仁。
没有取得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确认的正式学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应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初中毕业升学考试。
(七)具有就读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确认的正式学籍的泉州市户籍的初三年应届毕业生,申请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统一到户口所在行政区招生办报名。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1.户口簿原件;2.经就读学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在校学生学习年限、学籍证明;3.原学籍(或借读)学校所在福建省各县(市、区)招生考试办公室出具的参加2012年初二生物、地理学业考试的成绩证明。
(八)各学校要针对网上阅卷的答题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对学生的指导和模拟训练,使全体考生正确地掌握和使用答题卡作答的基本要求。答题卡作答的基本要求是:使用2B铅笔和0.5毫米的黑色签字笔。具体要求我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将另行通知、布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