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扶持薄弱学校,省等级重点中学和省特色示范高中应安排不低于65%的指令性计划指标,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初中学校的毕业生人数、参加学业考试的报考率和学校规范办学情况等因素分配,并继续坚持向农村初中倾斜的原则定向分解到各初中,实行分校录取。
特长生招生录取
特长学生是指在某一学科或某一方面,主要是艺术、体育、创新发明、信息技术、自然科学、文学创作等具有特殊才能的学生。普通高中学校根据办学定位和特色,确定招收特长生的类别。
体育、艺术特长生的招收由招生学校于2016年4月11日前提出方案(含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报名办法、专业测试项目及评分标准、专业测试时间、地点等),报招生学校所在地教育局批准后组织实施。体、艺特长生的学业成绩应不低于招生学校统招录取分数线的65%,专业测试期间应邀请2名以上社会代表人士参与监督,并于4月底前由各地教育部门进行统一安排,测试方案、测试结果应及时公布,录取比例原则上控制在该校招生计划数的5%以内。
创新人才提前录取
衢州市创新人才培养基地2016年继续面向全市招收创新人才培养对象,具体招生工作由衢州二中组织实施并接受市教育局的监督。面向各县(市)实际招收的创新人才新生数,在衢州二中面向各县(市)统招的计划数中作相应的核减。招生录取工作方案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各县(市)经当地党委政府批准,报市教育局批复同意后,可组织实施创新人才招生工作,面向本县域招生。
严格加分政策
1、体育竞赛类获奖加分
①获市(地)级体育竞赛(指市运会、市青少年体育传统项目运动会或由市教育局、体育局联合举办的各类体育比赛)前三名优胜者,可按名次分别加6、4、2分投档。由市教育局、体育局联合举办的各类体育比赛获奖证书上应盖有市教育局印章。
②获省级体育竞赛(指省运会、体育大会比赛或由省级及以上教育、体育行政部门联合举办的体育竞赛)四~六名优胜者,可加6分投档。获省级体育竞赛(同上)一~三名优胜者或国家级比赛一~六名优胜者,可加8分投档。由省级及以上教育、体育行政部门联合举办的体育竞赛获奖证书上应盖有相应教育行政部门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