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假条
姓名 部门 职务 联系方式 | ||
请假事由 | 具体原因: 。 年月日 | |
审批 | 主席团签字 | 部长签字 |
说明 | 1. 团委学生会开会、值班、参加大型活动原则上不得请假,若有特殊情况必须履行请假手续,需使用此表写明请假理由,部员请假由副部以上学生干部批准;副部以上学生干部请假由主席团批准。 2. 请假原则上每月请假不得超过2次,否则取消当月评优资格。 3. 请假必须真实,不得弄虚作假。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者,给以该生警告处分,并扣除相应分数。 4. 所有请假都需提前3到5个小时将请假条交纪检部,如遇事临时请假一律不算。确为紧急情况,交由主席团商定,并在24小时内补齐假条,逾期不补者视为缺旷。所有请假条要交纪检部备案,否则在考勤统计中作缺席处理。 5. 未履行请假手续或没有特殊情况事后补假的,均做请假无效。 6. 所有请假必须用此表填写,其他纸张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