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住宿费
学生住宿实行公寓化管理,住宿费标准为1000元/学年。
(三)缴款方式
学院实行委托银行批量代扣学费、住宿费。学院为每一位新生开立“中行借记卡”一张,随《录取通知书》一同寄给新生(以其他方式送达的银行卡均与我院无关)。为了不影响新生来校报到、注册和顺利办理其他事项,请务必在报到前7日内将“中行借记卡”激活并预存需要缴纳的学费、公寓费,且预存金额应大于“应缴金额+1元”以上(请注意异地存款银行手续费)。学院委托银行代扣,确认新生缴费后开具缴费收据,报到时领取,并以此做为注册依据。
(四)服务性、代收性收费项目
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教财[2005]10号)文件精神,高等学校向学生提供服务,必须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在新生自愿的前提下,可办理下列服务性、代收性收费项目:
1、新生必须参加学院组织的入学体检复查,按国家规定标准缴纳体检费80元。学生报到后,由各班级收齐,统一交学院医疗保健中心。
2、按照教育部规定,新生必须参加军训。军训服装由学院按有关规定招标确定,由中标厂家发售给受训学生,约150元。
3、根据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教育厅《关于大中专学校(技校)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厅[2010]131)号规定,西宁地区在校普通类大中专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0元,四年共计160元。
4、学生可自愿参保中国人寿学生平安保险,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年60元。
5、学生使用的教材由学院招标确定准入供应商,中标供应商按照中标折扣直接向学生出售。报到时预收第一学期教材费600元,多退少补。
6、学生宿舍实行公寓化管理。新生可以自带卧具。同时,为了减少旅途负担,学院招标确定准入供应商,中标厂家在学院开设新生卧具专卖点,以招标价格出售卧具,学生入学时可自主选购。
五、档案移交
为了规范档案管理,凡纸质档案由考前所在地(州、市)招办、考前所在中学统一邮寄的新生,须持高考准考证和录取通知书落实纸质档案按时邮寄我校。
凡由本人携带纸质档案的新生,须持高考准考证和录取通知书从当地招生部门提取纸质档案,个人不得擅自拆封。入学报到时,统一交学院新生接待组(学院学生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