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史类
第一批本科:普通班457分;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437分;省外院校民族班、民族预科447分。
第二批本科:普通班415分;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405分;省外院校民族班、民族预科405分。
省内院校本科民族预科:400分。
第三批本科:普通班379分;省外院校民族班、民族预科369分。
专科(含专科层次民族班):200分。
理工类
第一批本科:普通班416分;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396分;省外院校民族班、民族预科406分。
第二批本科:普通班380分;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370分;省外院校民族班、民族预科370分。
省内院校本科民族预科:365分。
第三批本科:普通班353分;省外院校民族班、民族预科343分。
专科(含专科层次民族班):200分。
填报相关志愿事宜
(一)考生选报志愿于6月27日开始。选报志愿期间,考区招办工作人员和相关中学的招生干事、班主任老师要向考生和家长认真宣传、解读我省招生录取相关政策规定、特殊类型招生计划填报资格、填报方式及最低控制分数线等,以免因理解偏差、解读错误给考生造成填报失误。
(二)6月27日至29日,省招办在一楼咨询大厅开展相应政策咨询活动。同一时间内,各考区招办也组织开展相应政策咨询,考生家长可就近前往咨询。
(三)放弃填报志愿的考生要写出书面申请,考区招办依据申请汇总(考生姓名、考生号、高考成绩、放弃原因)后向省招办报告。
(四)考生和家长在填报志愿时,要认真阅读《2016年普通高校在青招生计划及专业目录》上的招生录取实施细则,以及考生注意事项。
志愿填报要求和有关注意事项
同一高校的普通班、民族班、民族预科招生,分别公布生源计划、分别填报志愿(以代码区分)、分别投档录取(以代码区分)。考生不能在一个院校志愿内的三种计划类型之间混合平行填报“双跨”志愿。
军事(含国防生)、公安(武警)类院校、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的生源选拔(主要为政审、面试、军体检及素质测试),北京电子科技学院、西藏大学面向六州各级党委办公厅(室)就业招生计划的生源选拔(主要为政审、面试),在考生志愿填报完成后进行(另行通知)。飞行员生源选拔由招生院校自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