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由我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的考生,专业考试报名、专业考试地点在青海师范大学。报考时,由考生所在中学或考区招办出据证明(写清楚参加青海省2016年高考报名的考生号)。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艺术类专业考试不合格者,按普通类编排考场(中职毕业生按“对口高职”编排)。
八、高职院校单考单招
高职院校单考单招计划纳入院校年度招生计划总数内,未完成的计划转入之后按高考成绩和省招委确定的分数线录取的招生计划中。
单考单招的生源是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中职毕业生所报考的专业须与中职阶段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我省各高职院校单考单招《简章》由院校公布。
高职院校可单独或联合组织文化课考试,也可结合学生的高中学考成绩,只组织以职业技能测试为重点的相关考核。
单考单招工作在4月底前完成录取并向省招办注册名单。5月10日前院校派人到省招办普招处做计划转接工作。
单考单招考生被录取后,不允许再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九、报名考试费
文化课考试费每名考生每科次缴纳23元,按五科次缴纳(综合科目按两科次收取),蒙文、藏汉双语考生加收少语文考试费。文化课考试费由考区招办收齐后,按每生每科次16元标准缴省考试管理中心财务科。
艺术、体育专业考试费、填报外语专业考生口试费,由青海师范大学按照省有关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
附件:
1.青海省高考报名基本信息代码
2.青海省有关省外在青务工人员随迁(读)子女就地高考报名录取条件
(此通知须全文转发并向社会公开,广泛宣传,不得删减)
青海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1月9日
附件一:
青海省高考报名信息代码
省(市区)代码
11 北京市 12 天津市 13 河北省
14 山西省 15 内蒙古自治区 21 辽宁省
22 吉林省 23 黑龙江省 31 上海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