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保障机制
(一)组织保障。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委员会主任由校长担任,委员由学校有关处室负责人和教师代表、家长委员会代表组成。招生工作集体研究,分工负责,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
(二)制度保障。
建立公示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监督制度和保密制度,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招生条件明确,工作程序规范,实施办法公开,录取结果公示。
(三)监督机制。
自主招生工作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学校及时受理学生、家长及初中学校的举报,确保招生工作万无一失。所有参与招生工作的人员须签定诚信协议书。
(四)咨询服务。
咨询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周一至周五)
咨询电话:8268876082686907
六、本方案由青岛一中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