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实行分数制与等级制并行录取
据介绍,招生录取政策将继续保持总体稳定。继续实行指标生录取、特长生录取、自主招生(含直升生)、统一招生等多元招生录取政策;继续实行第一、第二志愿平行录取政策;继续实行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按顺序录取,以录取分数线高低决定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录取顺序;继续划定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普通班录取资格分数线、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普通班特长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和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第一、第二志愿完成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考生思想品德、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科目均须达到及格等级。其他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优先录取思想品德、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科目达到及格等级的考生。
直升生和指标生录取
直升生录取。自主招生方案由招生学校根据全市统一招生政策,结合学校特色发展需要,按照择优、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经批准后实施。学生根据招生学校报名条件自主报名,招生学校按照招生方案自主招生录取。
指标生录取。从2013级初中学生开始,根据考生第一志愿和学业考试总分确定指标生人选。具体产生办法为:根据初三学生人数,将指标生名额均衡分配到各初中学校。普通高中统一招生录取时,以初中学校为单位,将该校第一志愿报考各优质普通高中学校的考生分别按总分由高到低排序,再根据指标生名额分别确定指标生人选。总分相同的考生按学科等级组合择优确定。被确定为指标生的考生,学业考试总分加30分后参加普通高中统一招生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