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深化隐患治理,加强事故防范。国家确定今为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把隐患排查治理作为的中心工作,充分认识只有治理一项隐患,才有可能避免一起事故、增加一分安全;只有持续深入抓好隐患排查治理,才能推动实现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在去专项行动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把隐患排查向纵深推进。具体要求是:实现一个目标,即围绕国家“隐患治理”的总体要求,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全面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立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确保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率%。加强两个层面,即企业要全面排查安全生产的各类隐患,限期整改到位,政府要强化指导督促,建立数据库,定期督查。落实三个要求,即不留盲区和死角;工作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要落实到位;建立健全重大隐患分级管理机制。突出四个重点,即突出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隐患。做到五个结合,即隐患排查要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项整治、企业安全管理、科技进步、许可证审核发放相结合,建立企业自查、行业互查、政府部门督查、群众积极参与的监督检查机制,通过日常监督、行政执法和指导服务等手段,落实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长效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四)突出工作重点,深化专项整治。各专项整治牵头单位要认真制定整治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措施,继续加大检查和联合执法力度,广泛深入开展打“三非”、反“三违”、治“三超”活动,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继续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强化道路交通路面监管,深入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加强重点地区、重点路段监管。严厉打击非客运车辆非法载客和超载超限等违规违法行为。强化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客运、货运企业安全管理和城市公交通监管。要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推出新形势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有效办法和措施。落实公安派出所、乡(镇)和村(居)委会的责任,建立养护管理机制,改善农村交通安全状况。
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加强对新建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审批工作,严把安全准入关。针对我县现有非煤矿山的开采现状,强化现场管理,规范各类矿山企业基础管理工作,加大安全投入,继续推广新技术的应用。
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认真督促化工建设项目实施“三同时”,严格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许可制度,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严防火灾、爆炸、泄漏、中毒等事故的发生。
消防安全整治。加强消防安全监督,落实各项消防安全责任措施,抓好以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坚决关闭取缔“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公聚集场所。
民爆器材和烟花爆竹安全整治。以贯彻实施安全许可制度为重点,规范民爆物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和运输环节的安全管理,强化日常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窝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