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团委干事考核标准(2)

企划文案2018-12-05才子老师


()好人好事(分)
()主动帮助同学、关心同学。(分)
()一切受学校表扬和批评,及主动在国旗献词。(分)
()干部、干事互评(分)

考核办法:
按该考核内容立项,五大项二十五小项,分,其中分为基本分,得分及以上为优秀,低于基本分为考核不合格。各部门在每月采取内部成员无记名评分及干部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在每月月末进行考核。
奖惩:
()考核结果作为评选优秀团干的重要依据,并报送学生处备案,作为内部考查和评优评奖的参考依据;
()结果作为培养团委后备干部的重要依据。
()对于考核成绩优秀者(分及以上)及对团委会工作有突出贡献者,在评优时予以优先考虑;
()对于低于基本分()的干事,由所在部门酌情予以解聘,并报学生处备案;
()受警告及以上处分或一学期内学业成绩有两门功课不及格者,予以除名,并报学生处备案;
()受部门批评三次以上者视为考核不及格(低于分),取消其评优资格
本制度解释权归团委会,自二一一月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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